在政府機關任技術員的紀姓男子2008年趁楊姓女友熟睡時拍下她私處照片,去年7月兩人鬧翻分手,紀透過通訊軟體傳送楊女裸照、全家福照片給她女兒,並留言「楊○○死了沒?叫她欠錢趕快還一還,爛女人、酒家女還裝清高」。女兒收到訊息後告訴媽媽,楊女向台北市刑大報案,士林地方法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紀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。紀事後與楊女調解,賠償28萬8000元給她求原諒,法官諭知緩刑2年。楊女的女兒已亭亭玉立,去年她收到紀姓男子的留言和女子裸照時嚇了一跳,仔細端瞧照片裡的「女主角」竟然是媽媽,而對方還附上他們的「全家福」。楊女聽到女兒急問,這才發現大事不妙,怕得半死,一連控告紀加重誹謗、恐嚇危害安全、散布猥褻影像罪,但後來又撤回誹謗告訴,誹謗部分士院公訴不受理。紀姓技術員坦承犯行,法官認為他僅因糾紛,竟恣意散布女方身體隱私部位照片給他女兒觀覽,還寫下恐嚇字句,不但破壞善良風俗,告訴人知道後心裡的恐懼與壓力也很大,非常不可取。但紀與告訴人調解且付了賠償金,法院認為他應知警惕,宣告之刑暫不執行。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aulaflebur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