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歡在網路上寫日記的林姓女子,其中一篇日記怒批過去看診的李姓醫生是「大庸醫」,後來林女撰文的網路公司被「痞客邦」收購,文章自動被改設定為「公開」,李看到後提告妨害名譽。圖/翻攝自痞客邦

分享 喜歡在網路上寫日記的林姓女子,其中一篇日記怒批過去看診的李姓醫生是「大庸醫」,李發現後氣得提告,說明自己用心看診、努力回饋社會,居然被人這樣批評;林女聽完,當庭承認她將良醫當成庸醫,誠心願意撰文道歉,李也原諒撤回告訴,檢方今天依妨害名譽罪處分不起訴。新北市35歲林姓女子2006年因皮膚問題,前往土城區一間皮膚科診所看診,當時她對李姓醫生看診態度、開的藥物都很有意見,返家後在個人網路部落格寫下日記,批評李是「大庸醫」;因林女的日記均設定為「不公開」,一直沒有別人看到。後來林女撰文的網路公司被「痞客邦」收購,文章自動被改設定為「公開」,林女自己也不知道;去年11月,李姓醫生在網路以自己的診所名稱搜尋時,赫然發現林女曾經撰文批評他,李不滿列印出文章,提告林女加重誹謗罪。李姓醫生出庭時指出,自己看診多年,沒有其他病患抱怨他的態度,也從未發生糾紛,他還長期捐款給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,幫助失親兒,無法接受被林女評為「大庸醫」。林女當庭聽完,表示自己其實只去李的診所看過一次,後來沒有再去,也沒有真正瞭解李的為人,承認當時的文章很不客觀,願意撰文道歉;李姓醫生指出,只要她道歉,再捐款給6千元給失親兒福利基金會,他就願意原諒。事後林女真誠撰文道歉、附上捐款收據,李看到後,本月14日立即撤告。

喜歡在網路上寫日記的林姓女子,其中一篇日記怒批過去看診的李姓醫生是「大庸醫」,李發現後氣得提告,但林女誠心撰文道歉,還捐款失親兒機構,獲李原諒撤告,檢方處分不起訴。記者袁志豪/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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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ulaflebur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